| 1. 臺灣手語初級班A班 |
| 時間 |
3月5日至7月18日
每週一、三晚間
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小巨蛋 3樓志工中心 |
| 師資 |
黃秀貞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2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2. 臺灣手語初級班B班 |
| 時間 |
3月5日至7月18日
每週一、三晚間
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中山足球場記者室(臺北市玉門街1號) |
| 師資 |
江淑芬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2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3. 臺灣手語初級班C班 |
| 時間 |
3月6日至7月19日
每週二、四晚間 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福星國小 |
| 師資 |
林煒珊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2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4. 臺灣手語中級班A班 |
| 時間 |
3月6日至7月19日
每週二、四晚間 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中山足球場185教室(臺北市玉門街1號) |
| 師資 |
湯金蓮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自T2009 各年度志工手語專業技能研習班臺灣手語初級班或各學校、社團臺灣手語班結業者。
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5. 臺灣手語中級班B班 |
| 時間 |
3月6日至7月19日
每週二、四晚間 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小巨蛋 3樓志工中心 |
| 師資 |
邱金治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自T2009 各年度志工手語專業技能研習班臺灣手語初級班或各學校、社團臺灣手語班結業者。
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6.
臺灣手語高級班 |
| 時間 |
3月5日至7月18日
每週一、三晚間
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中山足球場185教室(臺北市玉門街1號) |
| 師資 |
湯金蓮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自T2009 各年度志工手語專業技能研習班臺灣手語中級班或各學校、社團臺灣手語班結業者。
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7.
ASL手語A班 |
| 時間 |
3月5日至7月18日
每週一晚間
18:30至21:30
計6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福星國小 |
| 師資 |
林柏亦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(具臺灣手語基本能力者)。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8.
ASL手語B班 |
| 時間 |
3月7日至7月18日
每週三晚間
18:30至21:30
計6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福星國小 |
| 師資 |
趙建民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(具臺灣手語基本能力者)。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9.
國際手語A班 |
| 時間 |
3月9日至7月22日
每週五、日晚間
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臺北市中山足球場185教室(臺北市玉門街1號) |
| 師資 |
趙玉平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(具美國ASL手語基本能力者)。
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| 10.國際手語B班 |
| 時間 |
3月6日至7月19日
每週二、四晚間 18:30至21:30
計120小時 |
| 地點 |
興雅國小視聽教室 |
| 師資 |
陳志和師 |
| 對象、資格 |
1.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幹部、教練與選手。
2.登錄有案並經遴選通過之大會志工。
3.T2009籌備處工作人員(具美國ASL手語基本能力者)。
4.以上人員經參與入學甄試合格者。 |
| 學員人數 |
35人 |
備註:以上班級若報名人數未滿20人,則由主辦單位併入其他同級班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