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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興達 國家A級裁判想當SBL判官

【2005-03-08/聯合報/D7版/體育】本報記者 黃顯祐

明快的手勢與哨音,穿上灰色籃球裁判服的他如果沒有開口,或許你不會知道他是聽障者,但奮鬥12年終於考上全國籃球協會國家A級裁判的李興達說:「判決是靠我的眼力,不是我的耳朵與嘴巴。」成為國內第1位國家A級籃球聽障裁判的李興達,拿起哨子在場上奔馳的那一刻起,就立志當個出色的判官,李興達說,聽障或重聽的人,眼睛的敏銳力更優於常人,在場上跟球跑的速度也不遜於正常人,「我一直納悶,為什麼我不能成為出色的裁判?」 國家A級裁判4年考一次,李興達考了3次才上榜,等於努力了12年,他說,他在術科與規則的考試不會輸給其他裁判,但最後都是考量他的表達能力,直到2002年才「特例」讓他考上。

全國籃協負責裁判考核的副祕書長王人生說,興達真的很努力,但考試委員考量他的說話能力,因為當教練衝上前要求裁判對判決進行解釋時,「興達結巴的口語,一定讓教練故意找砸,但如果強制把教練判出場,場面可能控制不了。」 這就是,李興達一直想吹SBL超級籃賽,但王人生不敢答應的原因,因為SBL球隊戰績拚得凶,教練肢體動作大,一定會挑裁判毛病,王人生說,這不是對興達不公平,只是籃球教練與裁判的對立激烈,「我不得不謹慎。」 同時也是聽障聲光籃球隊總教練的他,很清楚教練與裁判的立場不同,他說,曾有一次執法,對方不服判決,教練跑進場內要打他,他迅速給教練技術犯規,並警告教練如果再一次就判出場,球員馬上把教練拉走,「我一直認為只要公平執法,而且對每一次哨音負責,應該可以把場面控制得很好。」

40歲的李興達雖無法吹SBL,但他去年已經在大專籃球聯賽男生組第一級執法,場面控制還不錯。擔任裁判工作樂在其中的李興達,主要是受到文化大學教練李鴻棋的鼓勵,才一步步走向裁判之路,李興達說,他想證明只要自己努力,沒有什麼事辦不到。 目前到台北新生國小擔任工友的李興達,在全國籃協出證明情況下,自費前往墨爾本擔任聽障奧運的籃球裁判,吹過國際賽後的他更有經驗,只是國內籃球水準不如國外球隊,沒有派隊參加聽障奧運是他較大的遺憾。 (金車教育基金會策劃,系列5之3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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